华蓥市人民政府-领导信箱

信访事项的基本信息

标      题:关于60岁无社保的老人编      号:5100002024050700034
问题属地: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写信日期: 2024-05-01
来信内容: 我的父亲生日1963年12月生,观音溪大屋嘴村人,之前由于长时间在外务工不知情,未参加过养老保险,前些天去观音溪镇和高兴镇办理养老保险被工作人员告知:系统查询不到我父亲的名字,年龄超了60岁,不能一次性补缴齐养老保险,如果要办理需要75岁才能领取养老保险。请问是否有年满60岁,一次性补交齐,马上可以领取的养老保险。
留言事项处理结果

网民:    

      您好,您于2024年5月6日咨询的您父亲60岁未买华蓥市城乡居保的问题,我们于2024年5月9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系统查询,您父亲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华蓥市于2011年开始实施新农保制度,2014年开始,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具有华蓥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和机关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保。2011年6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在2014年11月6日之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014年11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即1951年7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超过15年的(即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目前缴费档次有200至6000元共15个档次。 城乡居保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达到缴费年限,且未领取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可以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