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1年10月29日,华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华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现就出台背景、政策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2019年机构改革重塑体制机制,强调要加快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体制机制,赋予了应急管理工作新的职责使命和任务要求。我市现行应急预案为2015年印发,时间间隔较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市风险隐患种类和特点不断演变。中途又经历机构改革、市级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等,应急指挥机构、应急资源等发生大幅改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下实际需要,亟需出台新的总体预案。
二、政策依据
本次修订完善的《总体预案》,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华蓥市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
三、起草过程
2021年7月26日,华蓥市应急管理局起草形成了《总体预案》的初稿,并提交局党委会审议通过,9月13日,印发《关于征求〈华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市司法局组织人员对总体预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9月17日上午,由徐市长组织,方市长、张市长,政府办、应急和水务部门参加进行了初审;下午5点,张市长又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进会,结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总体预案》。9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徐纪敏在市政府2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届华蓥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总体预案》。
四、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共十章。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规范全市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章为风险评估。对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方面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和描述。
第三章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和乡镇、村社机构等组织指挥机制。
第四章为运行机制。明确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内容。特别是细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紧急状态、应急结束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与举措。
第五章为准备与支持。明确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方面应当采取的保障措施。
第六章为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修订等方面内容。
第七章为宣传和培训。明确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列举宣传培训的内容及方式。
第八章为责任与奖惩。明确对突发事件处置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为附则。明确预案的解释部门、实施时间等。
第十章为附件。列举专项应急预案牵头编制部门及内容、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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