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蓥市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
2021年5月17日市政府印发了《华蓥市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以下简称《赋权清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赋权指导目录》,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编制乡镇(街道)赋权清单。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赋权指导目录》,由市委编办牵头梳理了我市赋予乡镇(街道)权力清单,书面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对《赋权指导目录》中的行政权力下放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了讨论,就拟下放14项行政权力达成一致意见,市司法局对拟下放事项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审议稿后报请十届华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审定,最终研究形成《赋权清单》。
三、主要内容
《赋权清单》明确华蓥市政府共赋予乡镇(街道)14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下放的14项行政权力中,乡镇承接14项,街道承接9项。
四、动态调整
《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中,我市暂未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需求及承接能力,充分征求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意见后,向市委编办书面提出下放申请。市级各相关部门不得随意向乡镇(街道)转嫁工作任务,确需将《赋权清单》外的行政权力委托乡镇(街道)承担的,须充分征求并尊重乡镇(街道)意见,并严格审核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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