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华蓥市财政局汇总,2020年华蓥市各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205万元,较2019年的1256万元减少51万元,下降4.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减少85万元,下降19.8%;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50万元,增加70万元,增长87.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到期申请报废,需要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0万元,减少36万元,下降5.0%。
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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