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现收到困难群众卿圣周、李全贵的求助申请,经严格审核,该二位群众符合救助条件。根据《广安市红十字会“99公益日”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照救助标准,拟分别予以两人2000元、5000元的人道救助金。现将拟救助对象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 |
困难情况 |
拟救助金额 |
备注 |
卿圣周 |
华蓥市庆华镇黄桷村3组 |
男,48岁,农民,低保户(170元/月/人)。于2009年至今,患脑梗,肢体3级残疾,风湿性心脏病等疾病,劳动力基本丧失,其子卿军松,18岁,心智、肢体等多重残疾,患先天性心脏病,左侧颈内动脉海绵窦瘘伴动脉瘤,目前在庆合初中读初一,其父母均年迈,家庭收入微薄,家庭条件困难,需要救助。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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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贵 |
华蓥市禄市镇小驴山村5组 |
男,71岁,农民。患有心律失常、左室室性早搏、高血压2级很高危,2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于2021年11月在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行射频消融术治疗,家庭自付金额较大,导致家庭困难,需要救助。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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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向华蓥市红十字会反映,电话:0826-4821682。
华蓥市红十字会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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