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9号)和《中共广安市委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广委发〔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贴近民意,现将该实施方案挂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11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华蓥市医疗保障局401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志玲
联系方式:0826-4830163
电子邮件:810941449@qq.com
邮政编码:638600
地址:华蓥市红星四路华蓥市医疗保障局401办公室
附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华蓥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9日
相关文章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