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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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建筑设计的调整,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二、建设单位
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三、公示时间:
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及地点:
华蓥市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施工现场、华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ys.gov.cn
联系电话:0826-4832951
五、公示意见或建议反馈:
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对该调整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寄:“华蓥市红星路232号住建局规划股”。(请注明“规划公示”)
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16日
设计方案调整前:
设计方案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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