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办发〔202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相关部门、华蓥山经开区:
《华蓥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华蓥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随着近年来华蓥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规划用地的不断变化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声环境功能区需要适应环境管理要求。为加强我市主城区声环境保护,结合《华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域为华蓥主城区,包含华蓥山经开区规划区范围。
二、划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331号);
《华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
三、划分原则
(一)以人为本。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实事求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实事求是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三)科学划分。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划分功能区,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便于管理。划分要有利于声环境管理和噪声污染治理,划分区块不宜过细过小,尽量以道路、河流等为自然边界,标准掌握适度,可操作性强。
四、分类定义及标准限值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教、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交通干线两侧距离确定方法如下:一是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a类功能区的划分。将交通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方法为相邻区域内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相邻区域内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相邻区域内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二是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线(道路红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三是铁路干线两侧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同道路交通干线。
(六)环境噪声标准限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下表 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等效声级Leq:db(A)
类 别 |
昼间 |
夜间 |
|
0 类标准适用区域 |
50 |
40 |
|
1 类标准适用区域 |
55 |
45 |
|
2 类标准适用区域 |
60 |
50 |
|
3 类标准适用区域 |
65 |
55 |
|
4 类标准适用区域 |
4a 类 |
70 |
55 |
4b 类 |
70 |
60 |
表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既有铁路干线穿越城区或是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项目,不通过列车时两侧区域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 70dB(A)、夜间55dB(A)执行。既有铁路是指2010年 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五、分类划分区域
(一)1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标准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区域为居住、行政办公、医疗卫生及文化教育为主的区域。包括城北公园、云谷湿地公园、章广寨公园。
(二)2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区域为居住、商业与工业混合区。G42沪蓉高速公路—广华大道三段—过境高速—过境高速明月出口—西环线—襄渝铁路合围区域。
(三)3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标准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区域为华蓥山经开区及其它已建成工业企业。广华大道延长(壳牌)石油果子加油站—过境高速—园区产业大道—潮灿大道延伸段—渝华大道—市气象局合围区域;园区外已建成企业嘉华机械厂、蓥康药业、宏云建材、隆兴砖厂、假发厂、二类以上汽修厂等。
(四)4类标准适用区域。执行标准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包括已建和在建的铁路干线两侧、场站区域及车流量超过100辆/小时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区域。同城大道、广华大道、环城西路、新华大道、红星路、滨河东路、明光路、华翠路、望月街、领创路、潮灿路、江浙路、鼎胜路、玉兰大道、清溪路、汪杜路、红岩路、星星路、东风路、G42沪蓉高速公路、过境高速公路、襄渝铁路等。
六、说明事项
(一)本方案适用的时段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二)本方案未划定0类标准适用区域。
(三)各功能分区互不重叠、互不包含,之间不划过渡带,处于边界处的噪声源必须按照要求较严的一侧功能区标准执行。
(四)华蓥主城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环境噪声分别执行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本方案由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区域、行业噪声的监督管理。
(六)本方案由广安市华蓥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华蓥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详图
附件

华蓥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详图(彩色)
华蓥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详图(黑白)